本文转自:津云

随着城市人均私家车保有量的攀升,居民区停车位的有序供给,越来越成为都市物业服务的重要一环。近日,家住河东区华郡新苑小区的市民张女士(化名)反映称,她和小区多位居民原本向物业缴纳了期限截至今年年底的车位费,却突然被物业告知车位费要涨价,原本缴纳的一年车位费将折作半年计算。

  “物业告诉我们,需要额外补缴半年的停车费用,小区门口才能给私家车抬杆放行。我们想问的是,缴费时开具的、盖有物业公司公章的收据上,明明写的是期限到年12月31日,这理应具备法律效力。如今期限未到,费用却要涨一倍,否则要剥夺居民的停车权利,这是否涉嫌违约?”张女士说道。

“缴费收据上的账期未到,停车费标准却变了”

  华郡新苑小区坐落于河东区春华街道,共有3栋楼、余户住户。该小区车位分地上和地下两种,收费各有不同。此次事件涉及的涨价车位,为该小区70余个地上车位。

  张女士介绍,年年底,她来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,向前台缴纳为期一年的物业费和车位费,其中车位费为元。“我通常是按年缴纳费用,一次性将物业费和车位费同时缴齐。这样一是不用经常往物业跑,二是按年缴费的方式,有时还会有食用油等礼品赠送。因此,很多居民和我有类似的缴费习惯。”张女士回忆道,当时的缴费过程很顺畅,没想到半年过去,围绕车位费,居民与物业起了争执。

  “今年7月1日起,包括我在内,租用地上车位的很多住户突然无法驶进小区,下班高峰期时,居民私家车在小区门口排起了长队。自那后的一个多月以来,小区门口本就不宽的道路多次发生拥堵。居民屡次报警,每次民警来现场后,会让保安抬杆放行,但转天或过了几天后,小区又不让我们的车进入了,我们只得再次报警。一个多月来,同样的情况重复了很多次,闹得附近几个居民区几乎都知道此事。”张女士说道。

7月以来,小区门口私家车拥堵严重

  张女士和多位华郡新苑小区居民表示,物业告诉他们,原本缴纳的元,将从一年费用转为半年费用,还需额外补缴半年费用,否则小区门口将无法放行。

  对此,居民表示了自己的不解:“缴费时,物业提供的收据显示日期是到今年年底,这理应视作达成了协议,具备法律效力。服务期限未到却变更价格,这明显与我们手中的单据相矛盾,是否涉嫌违约?”

  华郡新苑多位居民手中的《华郡新苑缴费单》显示,车位费一栏写明收费标准为60元/月,缴费开始和结束时间分别为年1月1日和年12月31日,账期12个月,并盖有“天津市中海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”字样的华郡新苑收费专用章。

居民手中的缴费单

  “缴费单上的账期未到,收费标准却变了。一个多月来,我们的车时常无法开进小区,生活受到很大影响。对此,我们希望物业公司能给出一个说法。”居民说道。

  物业:涨价一事是业委会推行的此前已有公示

“具体怎么回事,前台人员并不太清楚”

  8月22日,记者来到华郡新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,就居民反映的问题进行采访。一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,本次车位费调整涉及的主要是小区“全体业主共有”性质的70余个地上车位,而车位费调整一事是“三方协议后的结果,此前已有公示”。

  “去年12月,我们受华郡新苑业主委员会委托,展开了一次关于车位费调价的投票收集和公示。部分车位费租金上调这件事,不是我们主动提的,是业委会推行的。至于提高的这部分收入,将用于小区未来建设。”华郡新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一份《华郡新苑小区理顺车位价格体系表决计票结果公示》,并介绍道。

华郡新苑小区理顺车位价格体系表决计票结果公示

  记者询问,既然早在去年年底,物业公司在业委会的授权和委托下,便已对车位费调整一事进行了投票、公示,并在该公示中写明“自年1月1日调整”,为何此后向居民收取车位费时,票据上显示的收费标准仍为原来的60元/月,且缴费结束时间大多截至年年底?

  对于这一提问,物业工作人员回答道:“去年年底、今年年初面向居民收费开票时,我们没有收到什么时候变更的通知,只知道新标准的执行是从年1月1日开始的。后来,1月初的疫情又让相关工作推迟了一段时间。这些居民缴费时,新的公示已经贴出来了,但我们是按照老价格收费的,这里面具体是怎么回事,我们只是前台工作人员,我们也不太清楚。”

  记者随后询问,该物业公司有无经理或管理层可以解答这一问题。前台工作人员表示,华郡新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属于公司直管,公司总部位于滨海新区,在该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无现场负责人办公。

  物业工作人员还表示,最近一段时间以来,未补缴车位费的居民可以驾车出入,“正常出入没有问题。”

居委会:目前各方正在协商解决中

  对于物业公司的上述回应,张女士并不认同:“首先,物业说最近几天业主车辆均可正常出入。可是上周五、周六,我们居民就遭遇过私家车无法进入、被迫报警解决问题的情况。如果物业对此有异议,派出所的出警记录能够佐证这一点。”

  “此外,居民到物业办公室缴费时,并未告知我们要按照所谓的新标准收费,缴费单据上也有明确的‘60元/月、缴费结束日期年12月31日’字样。事实上,从居民手中的缴费单据来看,物业连缴费后‘欠油一桶’‘礼品已领取’等细务,都会在单据上注明、盖章,为何车位费翻倍这一相对来说重要得多的情况,反而在缴费单据上完全没有任何体现,这恐怕并非一句‘具体怎么回事,不太清楚’能搪塞的。”

  “至于物业公司提出的‘年初受疫情影响,让相关工作推迟了一段时间’,我也无法理解,这二者之间并无逻辑联系。疫情究竟如何导致按照旧价格收费,却已按照新价格标准执行?”张女士说道。

  关于小区业委会在车位费一事中的作用,张女士回忆称,去年12月,业委会主任苑先生在业主群里发布了一封辞职信,与此同时,还有一则以业委会名义发布的“车位价格和管理改革暂时停止实施”公告。“对很多居民来说,这份公告会给人以车位费改革已停止的印象。事实上,那之后我们缴费,一如单据所显示,全部是按照旧有价格标准。因此,今年7月1日以来突然禁止这部分私家车进入小区,才显得如此猝不及防。”张女士说道。

去年年底,业委会主任发布的辞职信

去年年底,业委会发布的公告

  8月22日,记者就上述事件询问河东区住建委住保服务中心物业部,工作人员表示,近期确实接到了多位居民关于这一事件的情况反映,但该部门对物业公司只有指导协调权,并无执法权,建议居民向小区所属居委会、街道反映情况。

  近日,华郡新苑所属的华康里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居委会已了解此事。当前围绕该事件,街道、居委会、物业公司、业委会和普通业主已开过协商会,但尚未产生解决方案。

  居委会工作人员还透露,前文所述业委会主任苑先生虽然曾在居民群里自称辞职,但其实并未向居委会正式报备过辞职一事,“按照流程,业委会主任辞职,需要向居委会报备,我们再向街道报备,而他迄今没有向我们报备过辞职。为解决此事,后续确实需要业委会发挥其作用。”

  谈及该事件的进展,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:“目前还在协商中,本周预计再开一次会,争取通过协商解决问题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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